一提到这个,曹昂也突然反应过来,这黑熊比普通黑熊大了差不多一倍。
而且体重恐怕也超过千斤,这片山林虽然环境不错,适合动物生存,但也不可能养出这么一个庞然大物来!
难道是有人故意为之?!
想到这里,夏侯惇惊出一身冷汗。
要知道,现在曹老板、刘协以及文武百官可都在这片山林里,要是再出什么好歹,那自己可就完了!
夏侯惇赶忙拱手,“多谢毅卿兄弟提醒,我这就去安排!”
李玄机又看向曹昂。
“徒儿,其他几位公子、小姐有没有受伤?四公子年纪小,没被吓到吧?”
曹昂笑着回答道:“多谢师父挂念,他们都没事。”
“四弟年纪小,初生牛犊不怕虎,面对这么凶猛的野兽,还不知道害怕,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这次要不是师父您神勇无比,徒儿可就危险了!”
要知道,小孩子的身体还没发育完全,内脏器官都很脆弱,要是受到过度惊吓,是很有可能被吓死的。
曹熊不是胆子大,而是他根本不知道那只大黑瞎子是什么东西,所以不懂得害怕。
在这件事情中,最让李玄机刮目相看的,就是他这便宜徒弟。
明知面对凶兽几乎必死无疑,但为了弟弟妹妹的安全,曹昂还是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只为给弟弟妹妹争取一线生机。
就凭这份仁义,哪怕曹昂在文采上不如曹植,在心术上不如曹丕,也足以让他稳稳地占据曹操继承人的有利位置。
或许,这就是为什么曹营众将无一例外地都愿意对曹昂释放善意的原因吧。
……
傍晚时分。
刘协、曹老板以及三公九卿等一众文武重臣,齐聚在一顶宽敞的大帐之中。
大帐中央摆放着一座青铜大鼎,鼎内烹制的,正是曹老板白天射杀的那只公鹿。
虽说这个时代没有丰富的调料,但好歹是肉,再怎么着也比野菜强些。
接下来,由宦官将鹿肉分割,分给文武百官享用。
无奈鹿的大小有限,而文武重臣足有几十人,如此一来,每人也就只能分到一小块鹿肉。
至于那些俸禄品级低于两千石的官员,连进入大帐的资格都没有。
李玄机看着放在铜盘里那丁点儿大的鹿肉,满心无奈,就这么一小块,简直跟喂鸟似的!
李玄机一口把肉吞下肚,随后悄悄打量起荀彧、贾诩、郭嘉他们几人盘中的肉。
李玄机是个十足的吃货,他们几个哪能不知?早就有所防备了!
其中最绝的要数郭嘉,只见他夹起肉,当着李玄机的面,猥琐地舔了两口,然后还挑衅地扬了扬。
李玄机见郭嘉这般恶心的举动,只好把头转向另一边,也就是武将们所在的方向。
曹仁、夏侯渊等将领刚开始还在有说有笑,瞧见李玄机投来目光,立刻夹起肉,直接塞进嘴里。
李玄机满脸无语,暗自嘟囔,“一个两个都这么不够意思,晚上我自己偷偷加餐,到时候谁也别想分到,馋死你们!”
正这么想着,李玄机的铜盘里突然多了两块肉。
顺着目光望去,原来是他的大哥典韦和二哥许褚,把自己那份鹿肉夹到了李玄机盘中。
“三弟年纪尚小,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得多吃点才好。”
“大哥说得对,我和大哥少吃一顿没啥,可不能饿着三弟。”
看着两位结拜兄弟,李玄机心里一阵感动。
穿越到这个时代之前,李玄机本是个孤儿,甚至连朋友都没有。
而如今,他真切体会到了有家人关怀的美好。
“多谢大哥二哥!”
……
夜半时分,在距离百官营帐数百步远的地方,一个高大的身影独自坐在篝火前。
篝火上架着一只处理好的小鹿,鹿肉上均匀地抹了盐巴,还撒了些许碾碎的胡椒和花椒面。
要知道,在这个年代,花椒和胡椒可是稀罕又昂贵的东西!
也多亏李玄机娶了张氏这么个好妻子,才能源源不断地为他提供这些制作美食的材料。
闻到已经熟透的肉香,李玄机赶忙把大哥二哥喊了过来。
白天的那一幕,他铭记在心,况且他也不是那种独吞食物的人,自然不会小气。
“哎呀!终于烤好啦,大哥二哥先来条鹿腿开开胃。”
说着,李玄机扯下两条鹿腿递给典韦和许褚。
随后自己也扯下一条前腿,顺着撕开的口子,能看到鹿腿微微冒着油。
因为李玄机是带着鹿皮一起烤的,这样既能确保鹿肉熟透,又能防止鹿肉被烤焦太多。
将表层烤得黑乎乎的鹿皮扯掉,随手一扔,三人正准备下嘴,就听到一阵马蹄声传来。
李玄机抬头看去,只见三个熟悉的身影骑马朝这边赶来。
他一眼就认出,来人正是曹老板、郭嘉和荀彧。
李玄机不禁有些无奈,每次偷偷开小灶,总会遇到来截胡的。
“毅卿,你手上拿的是什么呀?”曹老板带着调侃的声音传了过来。
李玄机低下头,又把鹿肉放回篝火上,心想这下完了,没跑掉,肯定要被分走不少。
本来一只鹿就三个人吃,现在又来三个。
估计今天这肉是吃不了多少了!
曹老板翻身下马,抽出一把小刀,割下一块鹿肉尝了尝,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毅卿有心了,知道我白天没吃多少,特意为我烤了这鹿肉。”
说着,曹老板一边从鹿身上割下一大块肉,一边席地而坐,开始狼吞虎咽起来。
郭嘉和荀彧朝着李玄机咧嘴一笑,直接扯下最后一条鹿腿吃了起来。
李玄机也不再迟疑,对着手中的鹿腿就啃,生怕晚一会儿就没得吃了!
要说曹老板、郭嘉和荀彧的吃相是豪迈中还带着几分礼数,那李玄机三兄弟的吃相就如同凶兽进食一般。
曹老板见他们三人吃相如此凶残,也不再讲究礼仪,迅速吃完手中鹿肉,起身又割下一块,大快朵颐起来。
没过多久,整只鹿就只剩下光秃秃的骨头,简直比狗啃得还要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