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前辈体谅。”
许印山暗自松了口气。
他真担心陈顺一怒之下拿许家出气。
虽然那些凡人死了就死了,陈顺这样的大能自然不会因为一些蝼蚁动怒。
可面子上过不去啊!
越是强大的修仙者,越是注重颜面,自家府邸被人端了,能不怒吗?
千影教不好对付。
拿许家出出气还不轻松?
许印山都做好准备了。
结果对方却并没有迁怒于许家。
陈顺没有继续这个话题,千影教自己迟早要找上门去,如今不过多了个理由罢了。
一桌子好菜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自上次离开洛河县,启程去龙脊山脉,到现在他还没吃上一顿像样的饭。
他能看出这些都是灵性食材。
灵性食材与普通食物不同,普通柴火别说煮熟,连伤其皮毛都做不到。
得用真元凝聚火焰制作。
跟炼丹有些类似。
林婉清见陈顺看向自己,露出个好看笑容:“我做的,快尝尝合不合口味?”
陈顺也没客气。
林婉清的手艺不错。
色香味俱全。
酒足饭饱后,带着林清婉告辞离开,后者还让许印山将没吃完的饭菜打了个包。
临行时,许印山亲自相送。
目送陈顺离去的背影。
抬手擦了把额头细汗:“还好天南有远见,跟这位前辈搞好了关系。
入道境巅峰强者,那可是元劫之下最强那批人了,没想到会出现在洛河县。
怪不得之前矿脉的事,这位出马手到擒来,这样的强者朝廷也得给面子吧。”
对于陈顺为何隐藏实力,他不关心,聪明人知道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
能跟这样一位强者建立起关系,对许家来说,这本身就是一种机缘。
……
“你说你有朋友在太玄宗?”
洛河县东门。
这里没有正阳派弟子镇守。
东面是帝国境内。
相对来说妖魔要少一些,不似西门,正对龙脊山脉,火羽真人长期镇守于此。
之前进城,陈顺刻意收敛了气息,以他如今的修为,火羽真人是无法探查到的。
林婉清肯定道:“前辈想去太玄宗?”
陈顺颔首:“不错,我想去通过太玄宗的关系,联系到三大仙门的人。”
“前辈是想突破元劫境吧?散修想突破元劫境,一般都得去求三大仙门。”
“求?为何这么说?”
“我也只是听说,突破元劫境不止需要仙晶催化道果,还有些别的过程。
别的不说,就是那九天雷劫,没有三大仙门的人出手,据说没有修士扛得住。”
“九天雷劫?”
陈顺微微沉吟。
记得熬景燊提起过,成仙之路被堵死了,想突破门槛,就得不择手段。
既然求三大仙门就能突破元劫境。
为何又说堵死了路?
不过千影教是邪教,与仙门不对付,难道是因为不愿意求三大仙门的原因?
既然千影教不愿归顺三大仙门。
说明他们内部也有突破境界的手段。
只是去找千影教帮忙是不可能的。
他与千影教已经结下死仇。
就算熬景燊怕了自己,不敢再来找麻烦,他陈顺也不会善罢甘休。
所以还是先走一趟仙门看看情况。
林清婉见陈顺没说话。
也不刨根问底。
继续说道:“太玄宗在帝都那边,我也正好要去帝都,不如同行,我带你去?”
陈顺点头:“好,去帝都是不是要先去太安府,乘坐传送阵过去?”
“传送阵?那个好贵的……”
陈顺眉头微皱:“这里距帝都有不远距离,不用传送阵,难道走着去?”
林婉清有些不好意思:“以前……以前我要去哪里,都是自己走的……”
陈顺嘴角抽搐,忍不住问道:“你好歹也是入道境修士,怎么那么穷?”
林清婉俏脸微红:“前辈,您实力强大,不差钱,哪儿是我们能比的?
修炼要灵石,买神谕功法要灵石,丹药要灵石,租仙府要灵石……
我……我要有那么多灵石,就不会跑到龙脊山脉那边去蹭灵气了……”
陈顺一时语塞。
他意识到自己好像有点凡尔赛了。
一路依靠系统提升至如今修为。
真有些忽略了资源的问题。
毕竟修为也好,神通也罢,只要寿元足够多,一切都能迎刃而解。
但正常修仙者是不行的。
就拿修士气海来说,那可都是无数灵石、丹药、灵宝生生堆出来的。
没有资源支撑。
哪怕你是万年难遇的天纵奇才也白搭。
陈顺独创的“裸修”,这个世界估计除了他,再也没有第二个人能做到了。
动辄几千年寿元。
万年王八也得熬死了。
正常修仙者对资源需求缺口是很大的,否则当初池中月也不会冒险劫道。
特别是灵石。
这属于修炼必须要用的消耗品。
再比如神通。
别看陈顺修炼起来轻松随意,实则一般高阶神通都是得买神谕功法的。
(神谕功法:见第61章。)
像他这样拿着普通功法,自行参悟、修炼至大成的,在修仙界也是凤毛麟角。
当初从邢千秋手中抢来的《焚天九尺炎》,对方参悟了那么久,连门都没入。
那刑万代也是一样。
参悟多年,只参悟出一些皮毛而已。
而神谕功法都是一次性的。
价格贵的离谱。
更别说淬炼身体、淬炼神魂、买丹药、买法宝、提升灵根品阶……
修仙就是烧资源,这话一点没错。
像林清婉这种散修,是恨不得一块灵石掰成两半用,在修仙界并非个例。
而他这种灵石不当回事的才是怪胎。
想到此处。
陈顺开口道:“就坐传送阵吧,费用我帮你出,你带我去太玄宗如何?”
林婉清双眸一亮:“好!放心,我那朋友可是大人物,肯定能帮你!”
陈顺不置可否,林清婉要真认识什么大人物,就不会混成这样了。
不过他也没指望林清婉那“朋友”。
他准备去找许清灵和白易荨。
林婉清心情大好:“最近的传送阵在太安府,现在就出发吗?”
陈顺点了点头:“好,那边有个商队,不妨跟着他们搭个顺风车。”
林清婉微微一愣:“啊?不御剑去吗?”
御剑是修士常见的赶路手段,有条件的也会驯养灵宠代步,或使用一些法宝。
在修仙者眼中,凡人只是蝼蚁。
跟蝼蚁混在一起有失 身份。
一些混的比较惨的散修,又不会御剑,也养不起灵宠,更买不起法宝。
即便如此,他们宁愿步行,也绝不愿意自降身份,屈尊跟凡人混在一起。
不过陈顺百无禁忌。
他从没有高人一等的感觉,凡人也好,修士也罢,在他看来都是一样的。
选择混在商队中有两个目的。
一来是为掩人耳目。
以防被柳月夕杀个回马枪,或者被千影教、魏家一类的不确定势力盯上。
二来则是他现在处于虚弱期。
乘坐马车,既可以节约赶路的力气,还可以趁着这个时间恢复实力。
不过这些没必要告诉林婉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