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分局刑侦大队会议室内,空气仿佛凝固了。
白板上三名嫌疑人的名字下,已被重重画上了代表嫌疑程度的线条。王丽的名字几乎被排除线覆盖,只剩下李文强和张福全的名字依然醒目。
技术中队队长刘建业在投影仪上展示着微型录像机拍下的关键画面:马金宝在23:20分画面因停电变黑,又在23:35分画面恢复时,正在往酒杯里倒酒。随后是近两个小时的痛苦挣扎,直至1点37分摔倒在地,手表停摆。
“关键就在停电的这十五分钟!”陈默的声音打破了沉寂,他指着白板上标注的时间轴,“23:20至23:35。毒,就是在这十五分钟里下的!”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那段黑暗的时间线上。
“为什么是这十五分钟?”魏建国接话,手指敲击着桌面,“停电前,马金宝喝了茶,没事。画面恢复后,他喝的是‘重新倒的’酒,随后中毒身亡。”
“毒药只可能下在酒杯里,或者酒瓶里。而唯一能动手的机会,就是停电那十五分钟,马金宝离开座位的时候。”
“对,”陈默点头,眼神锐利如鹰,“停电瞬间,办公室漆黑一片。马金宝作为厂长,又在深夜独自办公,他必然会起身查看情况——可能是开门看看走廊,或者去窗边张望厂区。这是他习惯性的反应。”
高志阳立刻补充:“凶手应该就卡在这个时间点,他精准地知道厂区会断电——或者说,他利用了这次意外的断电,甚至不排除他提前知道线路隐患或人为制造了短路。”
“他趁着马金宝离开办公桌、办公室内外一片漆黑混乱的间隙,迅速潜入,将剧毒鼠药‘三步倒’投入了桌上的白酒杯或者那瓶小二两的酒里。然后在电力恢复前,悄无声息地撤离。”
会议室里响起一阵低声的赞同。
“那么,谁能在十五分钟内完成这一切?”
陈默抛出了核心问题,目光扫过众人:“他必须满足几个硬性条件:第一,有马金宝办公室的钥匙,第二,对办公室内部布局极其熟悉,即使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也能准确找到办公桌、酒杯、酒瓶的位置。
最重要的是第三,他知道马金宝当晚在办公室,且有深夜独饮的习惯,第四,凶手有能力在极短时间内完成潜入、投毒、撤离的动作,最后,嫌疑人没有确切的不在场证明。”
“我们逐一分析嫌疑人。”魏建国起身,指向白板。
“王丽:她有钥匙,熟悉办公室。但不在场证明最硬——案发当晚,她在家照顾生病发烧的孩子,丈夫和邻居都证实她整晚未出家门,不具备作案时间。排除。”他在王丽名字上重重画了个叉。
“张福全(门卫):他有钥匙。案发时就在厂内门房,自称不舒服在睡觉,但无人能证明他确实在门房睡觉。他有作案时间窗口。”魏建国停顿了一下,眉头紧锁,“但是,他的行动力和时间窗口非常勉强。”
一名年轻警察调出了厂区平面图投影在幕布上。
“门房在厂区大门旁,离办公楼有相当一段距离。”
魏建国指着图:“即使抄近路,冒雨穿过厂区,至少需要3-5分钟。办公楼大门锁着,他需要开锁进入。”
“然后他还需要上二楼,到最东头的厂长办公室开门。这些动作,在漆黑雨夜中,对一个六十岁、自称身体不适的老人来说,每一步都耗时费力且容易出错。”
“最关键的是时间压力!”陈默强调,“他必须在15分钟内完成,这一系列动作,环环相扣,任何一环耽搁几秒,就可能被恢复供电后的灯光暴露,或者撞上可能出来查看的马金宝!”
魏建国接道:“而且,他需要极强的方向感和对办公室物品摆放的精确记忆,才能在绝对黑暗中快速定位目标。稍有偏差,就可能碰倒东西发出声响,或者投毒位置错误。”
“这对他这个年纪和状态,挑战极大。虽然不能完全排除,但可能性已大大降低。”
所有人的目光,不约而同地聚焦在白板上最后一个名字——李文强。
“李文强,”陈默的声音低沉而有力,“他拥有前面分析的所有‘必要条件’:”
“他作为副厂长,有马金宝办公室钥匙,合情合理。”
“其次,他对办公室的布局、物品摆放,甚至每一份文件的位置,都了如指掌。在完全黑暗中,他也能凭记忆和触感,精准地找到办公桌、酒杯和酒瓶。这点,张福全远不能及。”
“他知道马金宝当晚在办公室加班,甚至他可能知道马金宝在心情烦闷时有饮酒的习惯。”
“从动机上看,他与马金宝在工作理念上存在根本性冲突,尤其是拖欠工资和变卖设备这两件关乎工人利益和工厂根基的大事。”
“两人为此多次激烈争吵,矛盾公开化,全厂皆知。他阻止变卖资产的意图极其强烈。他有除掉马金宝,自己掌控工厂方向,解决工资问题的强烈动机。”
“李文强四十多岁,年富力强,行动敏捷。他完全有能力在15分钟内高效完成潜入、投毒、撤离的动作。”
“时间窗口与路径:他家离工厂不算太远。他完全可以在下班回家后,算好时间,骑摩托车在短时间内,抵达工厂附近。他熟悉工厂每一个角落,知道如何避开可能的视。”
“利用停电的黑暗掩护,用钥匙快速进入办公楼和办公室完成投毒,再迅速撤离。这比张福全需要穿越整个厂区的方案,路径更短,行动更隐蔽高效,时间压力小得多。”
“最早发现现场:他不仅是报案人,更是通过危险方式‘发现’现场的人。这种行为,固然可以解释为情急,但也可能是一种刻意表现,或者是为了确认马金宝确实死亡。”
陈默走到白板前,在李文强的名字下重重划了两道横线,结论清晰而冰冷:
“综合所有条件——作案时机、作案能力、作案动机、以及唯一没有可靠不在场证明——李文强是唯一一个同时满足所有关键条件,并且有能力、有机会、有动机在15分钟内完成精准投毒的人!他的嫌疑,目前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