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斯顿中新球场,灯火如昼。
丹佛掘金队的球员们踏上场地,他们的球衣是明亮的天蓝色。
那片蓝色中,最耀眼的是两个人。
一个,是扎着密实垄沟辫,眼神桀骜不驯,仿佛对整个世界都竖起中指的“答案”,阿伦·艾弗森。
另一个,是脸上永远挂着邻家男孩般甜美微笑,进攻手段却致命如毒药的卡梅隆·安东尼。
联盟最华丽,也最不讲理的“黄金双枪”,今晚将他们冰冷的枪口,精准地对准了休斯顿的心脏。
比赛的哨声,不是序曲,而是战争爆发的号角。
丹佛掘金队没有丝毫的试探,他们的战术手册上似乎只写着一个词:进攻。
艾弗森在弧顶接球,面对凯尔·洛瑞那牛犊般结实的防守。
洛瑞压低重心,双臂张开,他知道自己面对的是史上最伟大的脚踝终结者,任何一丝松懈都会沦为背景板。
“来吧,传奇。”洛瑞的嘴唇无声地动着。
艾弗森笑了,那是一种看透一切的轻蔑。
他没有用大幅度的变向,只是一个微小的、节奏上的停顿,一个右肩的轻微下沉。
洛瑞的神经瞬间被牵动,重心出现了零点一秒的偏移。
就是现在!
艾弗森的身体像一柄被弹射出去的匕首,瞬间从洛瑞的左侧抹了过去,速度快到只留下一道残影。
他像一把锋利的手术刀,以最刁钻的角度切入禁区,在姚明庞大的身躯补防到位之前,用一记标志性的、高高抛起的打板上篮,将球送 入篮筐。
皮球在篮板上轻轻一吻,温柔地坠入网窝。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快到让人窒息。
轮到火箭进攻。
贵宾席上,林峰拿起加密耳机,声音平稳得像阿尔法狗在计算棋局,清晰地传到场边哈里斯的耳中。
“他们想用速度和单打冲垮我们,那我们就用结构和体系碾碎他们。”
“我们的进攻是一座投石机,姚明是配重块,斯科拉是转轴,外线的射手群是弹药。”
“每一次进攻,都必须经过姚明这个配重块的蓄力,再把炮弹狠狠地砸向他们防守最薄弱的地方。”
“告诉阿隆·布鲁克斯,他就是我们藏在袖子里的毒刺,随时准备好,用他的速度去惩罚他们的替补阵容。”
场上,洛瑞立刻领会了精神,他稳稳地控着球,目光锁定了在低位已经顶开一片天的姚明。
他将球高高吊了进去。
姚明对上了当季的联盟最佳防守球员,马库斯·坎比。
这是一场纯粹力量与技巧的对决。
坎比像一头拼命的棕熊,用尽全身力气顶住姚明的下盘,他的膝盖几乎要弯成九十度,双臂则像一张巨大的蜘蛛网,试图遮蔽姚明的接球视线。
“你过不去的,大个子!”坎比从牙缝里挤出声音。
姚明没有回应,他只是接球,然后发力。
一个简单的背转身,巨大的身躯如同移动的山脉,靠住坎比,另一侧的巴西野兽内内立刻猛扑过来,形成一道关门之势。
就在双人包夹形成的瞬间,姚明的手腕却变得异常轻柔,篮球仿佛拥有了生命,从两人身体形成的狭窄缝隙中,精准地钻了出去。
底角的雷·阿伦,早已等候多时。
防守他的球员还在从内线收缩的路上,气喘吁吁。
他接球,屈膝,起跳,出手。
整个动作如同一首没有冗余音符的诗,冷静得像一台正在执行屠杀程序的精密仪器。
篮球在空中划出一道冰冷的、几乎没有旋转的弧线。
唰。
三分命中。
中新球场瞬间被点燃,红色的海洋掀起震耳欲聋的狂潮。
然而,掘金队的字典里没有“防守反击”这个词,只有“反击”。
安东尼在侧翼持球,直面联盟最顶级的防守野兽,罗恩·阿泰斯特。
“甜瓜”的脸上依旧挂着微笑,但他的试探步却充满了杀机。
连续的、极具迷惑性的刺探步,配合着上半身的轻微晃动,他不像在打球,更像一个在刀尖上跳着华尔兹的优雅舞者。
“软绵绵的,像个娘们!”阿泰斯特低吼着,用胸口狠狠地顶了上去,试图破坏他的节奏。
安东尼的微笑消失了。
他没有被激怒,只是突然,毫无征兆地,一个干拔跳投。
身体在空中带着一丝后仰,姿态美如画卷。
阿泰斯特的指尖几乎已经封到了他的眼睛上,他甚至能闻到对方手掌上的汗味。
但篮球还是义无反顾地飞了出去,空心入网。
“进攻万花筒”的名号,没有一丝一毫的水分。
第一节的比赛,彻底演变成了一场疯狂的飙分大战,防守形同虚设。
艾弗森的突破一次次撕扯着火箭本就不算牢固的后卫线,安东尼的中距离投篮则像一本永远翻不到最后一页的教科书,无解且致命。
两人联手,在第一节就砍下了惊人的21分。
火箭队这边,则完全是另一番景象。
姚明在内线,面对坎比与内内的轮番消耗,打得游刃有余,他的每一次触球,都像是在对方禁区投下了一颗深水炸弹,必然会激起巨大的防守涟漪。
雷·阿伦与洛瑞在外线,享受着姚明带来的红利,得到了大量空位机会,火力全开。
双方的比分,如同两条缠斗的巨蟒,死死地咬在一起,交替上升。
罗恩·阿泰斯特今晚的任务,异常沉重。
他不仅要在防守端与安东尼进行绞肉机般的肉搏,还要在进攻端做出贡献。
一次掘金队的传球失误,安东尼给艾弗森的传球稍稍偏离了半寸。
阿泰斯特像一头嗅到血腥味的猎豹,瞬间启动,长臂一伸,抢断得手,随即发动快攻。
他庞大的身躯冲在最前面,像一辆失控的重型卡车,无人敢挡。
他冲入禁区,用一记势大力沉、充满宣泄意味的战斧式劈扣,将球狠狠地砸进篮筐!
“哐!”
整个篮架都在剧烈地嗡嗡作响。
比赛进入轮换时间。
掘金队的替补席上,一个身影漫不经心地站了起来。
J.R.史密斯。
他脱下训练服,眼神里带着一丝玩世不恭,仿佛这场激烈的比赛只是一场街头派对。
他一上场,就在三分线外还有两步远的地方,接到传球,迎着詹姆斯·波西已经完全伸展的封盖,不讲理地、几乎是闭着眼睛扔了出去。
篮球在空中带着一丝疯狂的、不合常理的旋转。
命中。
波西落地后,难以置信地看着J.R.,摊开手,那表情仿佛在说:“这他妈也行?”
下一个回合,同样的位置,几乎是同样的防守强度。
J.R.史密斯再次出手,姿势甚至更加随意。
篮球再次应声入网。
这个男人的血液里,似乎没有理智这种东西,只有滚烫的、足以烧毁一切的投篮欲 望。
他连续的高难度进球,像一把淬毒的神经刀,瞬间割裂了火箭队好不容易建立的微弱优势,帮助掘金队将比分反超。
关键时刻,路易斯·斯科拉站了出来。
他在罚球线接到姚明的传球,一个极其逼真的投篮假动作,身体的每一个部分都在呐喊“我要投篮”,成功地点飞了补防过来的内内。
随后,他用自己招牌的、如同在冰面上跳舞的梦幻脚步,从容地晃开角度,轻松打板命中。
他的稳定,他的狡黠,与J.R.史密斯的疯狂、不羁,形成了最鲜明的对比。
上半场的比赛,攻防转换快得令人眼花缭乱。
每一次进攻,几乎都在十秒内完成。
每一次得分,都引来全场山呼海啸般的欢呼。
球迷们看得大呼过瘾,这不像一场常规赛,更像是一场精心编排、众星云集的全明星表演赛。
半场结束的蜂鸣器尖锐地响起。
比分最终定格在65比62。
火箭队凭借着姚明在内线巨大的牵制力,以及更多样化的得分点,取得了3分的微弱领先。
贵宾席内,林峰看着技术统计上双方惊人的得分数据,以及几乎为零的防守效率,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他拿起耳机,对另一头的哈里斯说道。
“对攻战很精彩,球迷很喜欢,但胜利,需要靠防守赢得。”
“上半场是他们的表演,下半场,该轮到我们了。”
“是时候给丹佛那两把滚烫的枪管降降温了。”
“告诉波西和P.J.,他们的狩猎时间,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