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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改变命运的合同

小说:北派:一个古董做旧师的自传 作者:北派老木 字数:2284 更新时间:2025-07-06 11:5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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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复刻出的商周方铜鼎,柴叔的评价是,行家货,一眼大开门。

凭借着爷爷给咱的手艺,我从狼窝里晃悠了一圈,活下来了,还签了什么狗屁的发财合同。

这合同说是什么具有法律效益的,工资分成啥的上面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把做活儿,做假古董的工作内容美其名曰写成了制作仿古工艺品,出口外销。

呵呵,纯属扯犊子,什么他妈工艺品能给你卖到七位数啊?还是零几年那个时候,北方的老百姓平均月工资也才千八百块钱。

但这个柴叔他就是手眼通天,表面上的身份是个做国际贸易的大老板,实际上暗地里是个靠倒卖古董文物,谋取暴利的走私犯。

生意做的在整个黄河以北都是道上响当当的一号人物,柴叔的买卖属于是整个地下文物黑产中重要的一环,把一件出土文物从盗墓贼手中,送到藏家或是博物馆拍卖行手中的重要一环。

文物倒卖。

柴叔进货的上家是辽宁,内蒙,河北,西安一代的北派盗墓贼团伙们,基本上一黄河为界,北派大大小小的土耗子们柴叔都认识,没合作过至少也混个脸熟。

几个有名的,北派盗墓界的领军 人物,什么银狐王把头王显生那伙人,什么项云峰,什么长沙盗墓王罗爷等人。

尤其是和王把头那伙人合作密切,据说我仿制的这尊商周青铜方鼎,就是前阵子柴叔高价从王把头那收来的。

听燕姐讲,这鼎的出处是位于顺德,飞蛾山西南角的西周芥子候墓,当时收货的时候燕姐也在场,王把头那伙人本事确实不小从那座大墓里搞出了不少东西,爵杯、尊、鼎、豆、斛、小型车马等青铜物件搞了一大堆。

但柴叔一向只收好货,最顶级的货,所以当时去了一趟顺德也就收了这么一尊鼎回来。

柴叔的原则是,宁缺毋滥,好东西不在多,一件就能吃三年。

当然在那个年月国内的古玩交易收藏热还没炒起来,当然主要还是不如老外有钱。

所以柴叔最牛逼的本钱是他的渠道,把货能倒手到国外的渠道。敢把几百斤的青铜鼎过边境走私到国外,且还能找到愿意掏大价钱的买家。

就这个实力,放眼整个国内,能有这口金刚钻的文物贩子们也是屈指可数。

所以,柴叔才能成了众多盗墓贼眼中的香饽饽,一众顶尖土耗子团伙们合作追捧的对象。

你要是真有好货,柴叔他是真出的起价,在柴叔这儿钱从来都不是问题,只要东西好,他总是能收过来倒手卖两翻。

再说说团队里的其他人。

燕姐负责的是生意洽谈,很多时候收货,与地面上那帮盗墓贼打交道的事儿都是燕姐去做的。燕姐人长得的确是漂亮,时髦还会打扮。

女人漂亮的脸蛋永远是优势,无论在哪个圈子里。所以燕姐也是北派地面上无数土耗子倒斗小贼们的梦中情人。

囊波万是柴叔的贴身保镖,日常主要就是跟在柴叔身边当保安,虽然是个保安,囊爷可不止会站岗,那一身开碑碎石的横炼硬功通背拳可不是闹着玩的。

这位囊爷还是个童子功,武术世家四十多年的工夫。年轻时还参加过对越反击战,老山战争,是战场上杀过人的狠人硬汉。

曾经的辉煌战绩是单掌劈废长春会两大高手,普通的小牛氓更是十个八个也近不了他的身。

顺便再提一嘴那个王胖子吧,这货一起就是个街里摆地摊卖点假袁大头的二道贩子,好像是他老娘跟柴叔家里沾上那么点远房亲戚,后来七拐八拐的就跟柴叔混了。

这小子心眼小,嫉妒心贼强,团队里的人都不喜欢他,包括柴叔也明显不是很信任这种阴险小人。

但这逼也有他的能耐,这是个地头蛇,团队里每到一个地方打听消息,筹备点后勤物资啥的活儿都找他。

这方面他是一把好手,走到哪都能有两个狐朋狗友,属于是纯纯的牛氓之友混子王。

团队里的大致情况有的是柴叔直接告诉我的,有的是和囊波万,燕姐他俩喝酒闲聊时打听到的。

这是个能发大财的捷径,也是个不光彩,险象环生的地下圈子。

当从我签下合同的那一刻,此时就算半只脚已经踏进来了。

用柴叔的话说就是,我通过了考验以后就是自己人了,同样这句话的潜台词就是上了贼船想走都不行。

我明白,在柴叔眼里我就是棵摇钱树,随时踢一脚,都往下掉金叶子的那种。

我猜他之所以不把那青铜鼎真品直接卖到国外,而是要找人再复制一手赝品,是因为这样可以把利润更大化吧。

毕竟没本的买卖才是最香的,虽然广袤的中华大地上地大物博,但历经千年,无数民盗官盗刨地三尺式的挖掘破坏。

真正顶级的,国宝级的好东西已经不多了,纯纯是卖一件少一件了。把真品原件留在手里复制赝品往出卖多香啊。

这是从利润角度出发,我猜的。

后来经过和王把头项云峰那帮盗墓贼们深入接触后,我才知道这只是其中重要的两个原因之一。

后来得知了另一个要造赝品往国外卖的原因时,让我很是意外,原来贼也有民族气节,让我想起了那句老话。

盗亦有道。

鼎我是做完了,柴叔很满意,但是答应我那百分之十的分成得等到这赝品鼎成功出手了之后才能给我变现。

不过这伙人也算够意思,离开那偏僻的山沟子后带我去了最近的城里,囊爷带我好吃好喝洗了个澡,燕姐又去商场给我挑了几身所谓像样点的衣裳。

老话说得不错,果然是人靠衣服马靠鞍,我穿着一身休闲西装,站在商场那两米来高的大镜子前一照,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帅得我他妈都不敢认了。

虽说这衣服穿着是有点别扭,属实程度不如我的破棉服,但是燕姐也只夸我穿上还挺帅,一旁的小美女服务员也只夸燕姐找男朋友有眼光,搞得我一阵脸红。

一伙人在城里的宾馆没住上两天,柴叔就带着囊波万出门了,好像是往南下去谈生意,去联系铜鼎的买家了。

临走前柴叔给我放了几天假,允许我回家,但是只要是他联系我,我就必须随时归队。

柴叔敢放我回家自然是不怕我报警跑路什么的。

他对我没有什么威胁的话语,只给我留下了一个手提包,告诉我这是他送我的正式见面礼,以后只要我好好跟着他再干上个几年,我全家人的下半辈子都不用愁了。

我拉开了手提包,里面是一沓沓红钞票,我简单数了数,足足有六万多块。

在当年那个时候,这六万块是我进厂子不吃不喝干上十年,也不一定能攒下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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