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还这样。”沈雨星又学他平时听人汇报时的样子,手指在轮椅扶手上轻轻敲击,面无表情,目光疏离。
学得惟妙惟肖。
裴诏看着她那张努力绷紧却压不住笑意的脸,喉结滚了滚。
“那是伪装。”他无奈道。
沈雨星一怔:“伪装?”
“习惯了。”裴诏垂下眼,“看到他们,就会不自觉地把自己包裹起来。”
他顿了顿,抬眸看她:
“你觉得,我有用过那种眼神看你吗?”
沈雨星认真地想了想。
没有。
小叔叔看她的眼神,好像一直都是……
暖的。
哪怕脸上没表情,眼睛里也是柔和的。
“没有。”她诚实地说。
裴诏唇角微微上扬。
那笑意很浅,却像初雪后的第一缕阳光。
沈雨星心跳漏了一拍,连忙转身去拿西装:“我、我换衣服,你先出去。”
裴诏没动:“我们是夫妻。”
“那也要出去!”
“……好。”
他转身,助行器轻轻点地,走向门口。
走到门边时,他忽然停下:
“雨星。”
“嗯?”
“你学得不像。”他没有回头,“我看他们的时候,可比你凶得多。”
门轻轻关上。
沈雨星抱着西装站在原地,微微一笑
那是自然,她怎么可能复刻出小叔叔那君临天下的气场嘛。
门外,林姨正端着托盘上来。
她刻意放轻脚步。
听到刚才沈雨星和裴诏的笑闹声,她眉头紧蹙。
这小妮子,林姨心里不是滋味,年纪不大,哄男人的本事倒不小。
她把托盘放在门口的小几上,扬声:
“二太太,早餐好了。老夫人说今天有蟹粉汤包,凉了腥气,请您快些下去。”
门开了。
沈雨星走出来,已经换好了那套黑西装白衬衫,珍珠耳钉在耳垂下闪着温润的光。
林姨愣了一下。
这身打扮,气势陡然凌厉了三分。
“这就下去。”沈雨星微微一笑,径直从她身边擦肩而过。
林姨站在原地,看着沈雨星离去的背影。
不知怎的,她突然有种不太好的预感。
这二太太,好像越来越不好拿捏了。
……
一小时后。
盛世集团,市场部。
沈雨星刚踏进办公区,就感觉到今天的气氛格外微妙。
同事们看她的眼神有点复杂。
“沈总监早。”
“沈总监。”
她点头回应,走进自己的办公室。
门还没完全关上,外面的窃窃私语就飘了进来:
“听说了吗?今天高层早会临时加了议题,好像是关于沈总监的……”
“纪.检那边的人早上也来了,这会儿在会议室候着呢。”
“卧槽,纪.检都出动了?什么事这么大阵仗?”
“不知道,等着看公司群消息吧。”
沈雨星脚步顿了顿,面色如常地放下包,打开电脑。
她心里有数。
昨晚红姐发来微信,说有人在她那儿打听沈雨星荐股的细节,还问有没有录音、聊天记录之类的证据。
她没当回事,只回了句“知道了”。
现在看来,有些人已经等不及了。
手机震了一下。
裴诏:【到会议室了吗?】
沈雨星:【刚到。】
裴诏:【不管待会发生什么,有我。】
沈雨星看着屏幕上短短一行字,唇角微扬。
她回:【知道。】
顿了顿,又发了一条:【阿诏。】
裴诏:【嗯?】
沈雨星:【今天这套西装,挑得很好。】
裴诏:【沈总监穿什么都好。】
沈雨星盯着那行字,脸又热了。
她正琢磨怎么回,办公室门被敲响。
“沈总监,”秘书小李探进头,脸色有些紧张,“公司群发通知了,请您去顶层会议室开早会,现在。”
沈雨星收起手机,站起身。
黑色西装的衣摆在她转身时划出一道凌厉的弧度。
“知道了。”
她走出办公室时,迎面撞上赵清雅的目光。
赵清雅正站在茶水间门口,手里捧着咖啡杯,姿态刻意松弛。
可那双眼睛,像淬了毒的针。
沈雨星没理会,径直走向电梯。
身后,赵清雅攥紧咖啡杯,冷哼一声。
沈雨星,你完了。
她在心里默念。
昨晚她匿名把U盘寄给了纪.检,又用新注册的邮箱发了一封详细的举报信,列明了沈雨星“违规荐股”“利益输送”“与客户私下会面”等三大罪状。
裴洛辰说,只要纪.检介入,沈雨星就百口莫辩。
就算最后查不出实锤,这盆脏水也够她喝一壶的。
毕竟,这世上的人,只爱看人跌落神坛。
赵清雅看着电梯门缓缓关上,嘴角勾起一抹恶意的弧度。
她回到自己的小办公室,锁上门,打开手机。
等着看早会的实时转播。
等着看沈雨星被当众撕下那层天才的皮。
……
顶层会议室,气氛肃杀。
长桌两侧坐满了集团高层,裴诏居主位,面色沉静。
沈雨星推门进来时,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她身上。
她从容走向自己的位置。
刚坐下,会议室的门再次被推开。
纪.检组组长郑明走了进来,身后还跟着两个下属。
郑明五十出头,面相刻板,是集团出了名的铁面包公。
“裴总,各位董事。”郑明微微颔首,“抱歉打断会议,纪.检组接到匿名举报,需要请沈总监配合调查。”
会议室里响起轻微的抽气声。
沈雨星面色平静。
裴诏没有动,声音不高,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压:
“什么事,就在这里说。”
郑明顿了顿,看向沈雨星:“沈总监的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不必。”沈雨星开口,“郑组长既然来了,想必是有凭有据。正好当着各位董事的面,我也想知道,我沈雨星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郑明沉默两秒,示意下属打开文件夹。
“纪.检组昨晚收到匿名举报人寄送的U盘,内含以下证据。”他公事公办地陈述:
“第一,沈总监曾私下为孙红女士提供股票投资建议,并在建议后次日,孙红女士即与盛世集团签订商业合作合同。此行为涉嫌利益输送。”
沈雨星挑眉:
“郑组长,私人荐股,只要不收取报酬,不构成违法。孙红女士与我签约在前,还是盈利在前,您调查过时间线吗?”
郑明翻了一页:“孙红女士于10月20日上午买入您推荐的三支股票,当日收盘浮盈。10月21日上午,孙红女士按您的指示卖出,净盈利103万元。同日下午,孙红女士与盛世集团签订合作协议。”
“那又如何?”沈雨星反问,“这只能证明我的投资建议正确,不能证明我以此谋取私利。”